第 25 章 梦境(2 / 2)

秦老板风华绝代 菌行 7418 字 6个月前

他穿越以后,除了那德福,其他小孩子见到他总要害羞一下,格里沙是这样,菲尼克斯也这样。

他对鲁尼的方向笑了笑,露出两个可爱的酒窝。

鲁尼瞪大眼睛,像看到什么不得了的事情,跑到他父亲达纳身边叽里咕噜说了一串话,谁知以达纳为首的大人们全部大笑起来,连他们挂在马背上的猎物都跟着一颤一颤。

赛音察浑笑得直不起腰来,他对着鲁尼说了一段鄂伦春话,又朝郎善彦大喊:“善彦,我谙达的儿子和他父亲说,想用家里的熊皮来和你结亲,等长大了会猎十头野猪来娶你的女儿。”

郎善彦一开始没反应过来:“我没女儿啊。”

但他立刻反应过来,“嘿,这臭小子!他想娶谁?”

郎追也不敢置信地看着鲁尼,这小屁孩多大啊?这就想着结亲,太早熟了吧!

菲尼克斯坐在床上,因为还没到他平时起床的时间,卧室里只有他一人,所以他狠狠拍着被子:“寅寅才不会和他结婚!熊皮而已,我家有好几张,有北极熊的,棕熊的,黑熊的,就凭熊皮也想娶寅寅?寅寅,别答应他!”

郎追捂着嘴用气音回应:“我本来就不会答应,你闭嘴啦。”

真的好难得看到菲尼克斯情绪这么激动的样子,但郎追这会儿囧得不行,实在没心情逗小金毛。

菲尼克斯的通感时间也就30分钟,气了一阵子,也只能下线。

大人们笑了一路,把郎追和鲁尼当成了富有趣味的话题,调侃了他们一路。

郎追很庆幸自己听不懂鄂伦春话,厚着小脸当做自己什么都没听见。

鲁尼则羞得将衣领拉起来,遮住大半张脸。

如此到了达纳的部落,达纳大声喊着女儿们的名字,让她们准备煮肉粥,招待远道而来的客人。

鄂伦春人住的地方很特别,叫楚伦昂嘎,也叫斜仁柱,郎追一开始还听成了“仙人柱”,这是一种由木头做了架子,外面铺了桦皮和兽皮的简单建筑,里面空间不大,地上铺了毯子,中间是篝火,火上可以烤肉和煮粥。

但是对于靠打猎、捕鱼、采集为生的鄂伦春人来说,肉是常见的东西,煮粥的米、面粉才是稀罕物,肉粥通常是结婚时才吃的好东西,这次若非赛音察浑来了,他们是不会煮粥的。

郎追啃了几天的干粮,小牙齿磨得发酸,有粥吃自然高兴,郎善彦怕他累了,等吃完就把他揽在怀里抱着,一下下轻轻拍他的背。

木柴燃烧时发出的噼啪声,伴随着大人们的交谈,父亲的轻抚,让郎追开始昏昏欲睡。

他呼了口气,望着火光,慢慢沉入梦中。

也许是因为仙人柱有什么魔力吧,这一夜,郎追梦到了前世的哥哥,秦欢。

郎追前世的父母是药材商人,产业规模不大,算不上富豪,但足以给孩子供应宽裕的生活,秦欢被他们教育长大,本科在985,硕士和博士在国外名校就读。

他高大,英俊,身材锻炼得宜,温文尔雅

又不失精明,谈生意时穿着西装,平时也是一身名牌,会打篮球、网球,走在街上总有收不完的小纸条。

有段时间,秦追很嫉妒秦欢,也许是因为秦欢从小吃穿不愁,个头比他更高,也许是嫉妒秦欢不用小小年纪就被关在铁笼子里,不用被扔满身的老鼠,不用被毒打,走起路来不会一瘸一拐,所以对秦欢总有股想亲近,又不愿靠太近的别扭。

可是在秦追死去的那天,秦欢却跪在雨里,跪在弟弟的身边哭得那么可怜,西装被雨水浇透,完全没有体面可言。

那一刻,秦追内心幽微处所有的复杂心思都散了,只是很遗憾,秦欢是个好哥哥,可惜他们的亲缘太浅,风一吹,就散了。

梦里的秦欢比秦追记忆中更加消瘦,他侧躺在床上,眼角发红,手里捏着一只很小的竹蜻蜓,很旧了,秦追隐约记得,那好像是自己小时候送给秦欢的。

他走过去,小小的手按住床沿,戳了下秦欢。

“喂。”

秦欢缓缓睁开眼,见到一双黑白分明的凤眼,清澈灵透,透着股机灵劲。

眼睛的主人有一张熟悉的小脸,头戴红红的瓜皮帽,喜庆又可爱,正对他笑得像甜甜的蜂蜜罐。

秦追看到秦欢露出惊愕的神情,高大身躯猛然坐起,一把将他搂怀里,秦追鼻子被胸肌撞得发疼,他惊叫一声,梦境就此中断。

“呱!”

郎追在清末的大兴安岭醒来,发现自己缩在鞣制好的狍皮里,身体暖暖的。

戴鹏迷迷糊糊醒来,给他把滑落的狍皮毯子盖好:“寅哥儿,做噩梦了?”

“没有。”郎追坐起来,开始穿衣服,左右环顾,疑惑道:“我阿玛呢?”

被父母宠了三年半的寅寅小朋友已经习惯了清晨起来,有阿玛给他在床前放一盆清水,摆好脸帕和牙刷、牙粉,因此哪天郎善彦没出现,他都觉得不太对。

郎追爽快地承认自己是爸宝、妈宝二合一,反正他才三岁半。

所以他阿玛在哪?

戴鹏回道:“彦叔被拉去给人看病了。”

对于居住在山上的鄂伦春人来说,郎善彦这种神医主动送上门,那大家伙有病的看病,没病的买个药丸子备用,也是理所当然。

虽然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,身上没有一点病才是怪事,哪怕是郎追这种毛脚小大夫给他们看,都能指出这人牙疼,那人风湿。

郎追喜欢在父亲看病的时候跟在一边旁听,他起身道:“那我去找他。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