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六章 宁大脚(1 / 2)

晚明风华 戈昔 8427 字 1个月前

「哼。

女婴软萌萌的娇哼一声,小脸上满是得意。

宁清尘虽然返婴,可是她记忆还在,当然会比普通婴儿更早说话丶行走。

当然,她的意识被婴儿身躯影响,心态仍然很是幼化。

此时,她偏着小脑袋,插着小手,小鸟睇人般看着朱寅。

奶声奶气的说道:「我是空气鸭?为何不夸我?」

朱寅愣了一下,笑道:

「能干,清尘能说话能站立啦,是不是还想故意瞒着我们?」」

「咯咯-—」婴儿开心的笑起来,指着朱寅的豁口笑齿,「狗洞大开,你狗牙掉了鸭。』」

这个狗头姐夫,牙齿还没有长齐。

她一高兴,就张开藕芽般的小胳膊,「臭姐夫,还不抱抱我。」

朱寅只好上前,再次抱起她,抖了抖,「暖,宁董你又重了哦。我说—」」

「你以前不是对我很凶吗?逼我辞职,警告我不要吃软饭。怎麽现在主动叫我姐夫了呢?」」

宁清尘娇哼一声,奶凶奶凶的捏着小拳头,「长大了不懂事,变小了才懂事,不行鸭?」

当她知道朱寅是国家秘密警察,潜伏在姐姐身边不是为了吃软饭,才知道是小看了朱寅。

回到古代以来,朱寅很多时候又当爹又当妈,一把屎一把尿,她都习惯朱寅的怀抱了。

这个世界,她只有两个亲人,姐姐和朱寅。

至于以前她对朱寅的无礼-—-不好意思,她太小,好像忘记了。

之所以叫朱寅姐夫,也是帮鬼头姐姐,拦住狗头姐夫,避免狗头姐夫被其他女子挖走。

童养媳只是个名义,要帮鬼头姐姐做实了。

还真是亲妹妹。

「哈哈!」朱寅被逗乐了。

变小了才懂事?长大了就不懂事了?

他看着怀中奶香奶香丶软萌软萌,粉团子一般的可爱女婴,真的很难联络起那个清冷如冰丶目空下尘的宁二小姐。

朱寅拍着「小姨子」的背,「嗯,是你懂事了。我和你姐姐还没有谢你呢,

要不是你,我们就救不了戚少保和海老爹了。」

宁采薇伸手笑道:「妹妹,姐姐抱抱。你看,你都会说话走路了,怎麽还让姐夫抱呢。」」

「我才不要你。」宁清尘居然抱住朱寅的脖子,扭头瞪着姐姐,「你都不是好饼。」」

她至今还记得读小学的时候,这个姐姐就像家霸一样,变着法子「欺负」丶

「祸害」自己,比老师还严厉。

一点也不温柔。

是这个家霸,大魔王,害死了自己养了两年的蜘蛛宠物『华丽雨林』。

够了,我不要再让大魔王插手我的童年。

办法就是,用狗头姐夫牵制鬼头姐姐,这样就能自由自在,没人管束自己了。

宁采薇见婴儿树袋熊般吊着朱寅的脖子,哭笑不得,「我怎麽又不是好饼了?还不是为了你?」

「没有给你找奶妈?有饿着你?关外那阵子,怕你被耗子祸害,一夜起来看几次。」

她从朱寅怀里抠出婴儿,抱着自己的妹妹,神色既怜爱又委屈的继续说道:

「还是怪我管你太严?你也不想想,咱们宁家第三代,兄弟姐妹一大群,除了我们姐妹,还有成器的吗?要麽花天酒地,骄奢淫逸。要麽平庸无能,志大才疏。」

「我要是不管你,你也就那样了,还能考上顶级医学院,当个有用的人?」

「妈妈只知赌钱,爸爸一堆女人。我不管你,还有谁管你?」」

「我知道,宁家其实是你最心疼我。外面风传朱寅居心回测想吃软饭,可是没人想开除朱寅,都等着我犯错。」

「你虽然误解了朱寅,却是第一个逼他辞职的。』」

「呜哇哇哇-—」宁清尘无法管控情绪,忍不住大哭,紧紧抱着姐姐的脖子,

泪如泉涌。

鬼头姐姐,你太坏了。

竟然对我打感情牌鸭。

但你以为,这有用麽?

呜呜呜—·

「好啦好啦。」宁采薇拍拍宁清尘的背。

「别哭啦。咱们一家三口,在古代相依为命,抱团取暖,不也挺好?你不孤单,姐姐不孤单,小老虎也不孤单啊。」

「现在你能说话啦,一家三口就更热闹了。』

宁清尘哭的上气不接下气,揪着姐姐的两只耳朵,使出吃奶的力气往死里拧神特麽一家三口鸭。

主要是-—-现在不拧,以后就拧不到,也不敢拧了。

「哎呀,疼疼疼—-祖宗!」宁采薇牙痛似的吸着凉气,「没良心的小魔医,

谋杀亲姐啊!姐耳朵被你掉了!」

「小魔医—-」宁清尘听到这个久违的绰号,忽然又破涕为笑。

她很小就想当医生,起因是为了治好被姐姐害死的蜘蛛宠物。为此小学就爱看医书。

以至于她上医科大学时,医学理论已经达到教授水平。

姐姐觉得她为了治好蜘蛛宠物才萌发学医的理想,简直不可理喻,太魔性了。

就给她取了个小魔医的外号。

再次听到这个讨厌的绰号,宁清尘居然感到有点亲切。

可是她的两只小手,还是揪着宁采薇的耳朵,又哭又笑。

「妈蛋-—」宁采薇看向朱寅,求助道:「小老虎!快将她抱走,你小姨子疯了!」

朱寅是懂得对付孩子的。他伸手呵婴儿的痒,婴儿又咯咯笑起来,两只讨厌的小爪子终于松开。

朱寅趁机把她接过来,然后在她的手还没揪到自己耳朵之前,将她放在床上。

宁采薇揉着一对元宝似的耳朵,娇嗔道:

「姐才十岁,就要养孩子,真是命数!你这小魔医—」」

宁清尘一个屁墩坐在床上,对着两人奶凶奶凶的大喊:「我要吃奶!我饿了!我要赵阿姨!」

「你们用完了我的药,让我长大当庸医鸭!我要吃奶!』」

宁采薇翻了一个白眼,这才多久,吃饱不到两个小时,又要吃奶。

真闹人。

她只能走出小楼,找到丁红缨,让丁红缨去请顾家娘子赵婵。

不一会,赵婵就来到大院。这秀才娘子扭着一对三寸金莲,步态摇曳的走进小楼,银铃般的笑道:

「这才一个时辰不见大姐儿,奴家倒是又想念了。」」

说着道个万福。

朱寅和宁采薇也赶紧见礼,请秀才娘子坐了。

宁清尘不再说话了,只是笑着伸开双臂。

赵婵抱起婴儿,在鼓凳上坐下,解开细绢绣裙,露出一片雪白,将奶嘴塞入婴儿口中,摇晃着身子轻轻唱道:

「雁北飞,人北望,抛闪明妃汉君王。小单于把盏呀剌剌唱。青草畔有收酪牛,黑河边有扇尾羊,她只是思故乡——」」

她是秀才娘子,也是会识文断字的书香女子。就是唱催眠曲,唱词也很文。

宁清尘看着笑容恬美,目光温柔的赵婵,不禁想起了关外苦寒之地的吉兰妈妈。

又想起了自己的母亲。

赵婵见婴儿满是孺慕的看着自己,心不禁有点融化了,忍不住低头亲亲她的小脸,笑道:

「大姐儿长大了,一定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呢。』」

「奴家还没有见过,像大姐儿这麽惹人怜爱的婴儿。」」

宁清尘明明只有一岁,却被称为「天姐儿」。

很快,吃饱喝足的宁清尘就睡着了。

赵婵将婴儿放在床上,盖好小被子,放下锦帐。

三人一起出了小楼,在前厅坐下。

宁采薇亲手给秀才娘子湖了一杯新买的宣城草魁,笑道:

「劳烦顾家嫂嫂了。她就是馋了,一天要吃好几次。」」

虽然每月给二两银子,还买营养品给她补身子,可她也的确很尽心,人也温雅和善。

有了她,宁采薇和朱寅倒是省了很多心。

「小娘子客气了,都是奴家分内之事。谈何劳烦?」赵婵很喜欢年幼懂事的宁采薇,笑道:

「今日正要冒昧相告,后日寒舍要请酒席,还请小公子丶小娘子赏光,去吃几杯薄酒,莫要怪奴家缘攀附啊。」

「哦?」朱寅问道:「嫂子家有喜事?却是什麽喜庆?」」

赵婵容光焕发的说道:「好教小公子知晓,外子顾起元,本是县学读书的秀才。这次被选了岁贡,下月就要进国子监了。」

原来顾秀才被选了罗贡,果然是好事啊。

难怪要办酒。

原来国朝每两三年,都要选拔一批县学丶州学丶府学成绩优秀的秀才,升入国子监深造。

这种秀才就是岁贡生,比生更优秀。顾起元本就有秀才功名,已身士人阶层,如今又选拔为贡生,前途就更有保障了。

岁贡生虽然还是秀才,可考中举人的机率比普通秀才大多了。

此事无论在城在乡,都值得办酒庆祝丶开门迎客。

朱寅笑道:「恭喜顾家嫂嫂,顾大哥入了国子监,一年深造后,明年秋闹更有把握——」

说到这里,忽然朱寅一愣。

嗯?顾起元?

这个名字有点熟悉啊,好像是万历时期的探花,官位应该不低,历史上比较有名。

难道就是这个顾秀才?

那个顾起元,是个金石大家。如果这个顾秀才也喜欢研究金石,那必然是了「嫂嫂。」朱寅的称呼省去了顾家二字,变得更加亲近,「顾大哥平日是否爱金石?』」

「你知道?」赵婵也不奇怪,「是啊,他从小就爱钻研金石考据之学。若非为此牵扯了大量精力,举人功名估计已经到手了。』

说到这里,她的神色又有点苦涩。

「明年就是三年一次的乡试,满打满算也就一年了。可他还是沉涵金石,不专制艺。这明年秋闹,多半没指望。

「罢了,奴家也读了几本书,却终究是妇道人家,头发长见识短,还是随他去吧。」

「反正他每年有七八两虞银领取,家里又有五亩薄田,加上我织布纺纱,日子还能将就,就算十年不中,也还凑合着过。」

朱寅立刻知道,她的丈夫一定就是那个顾起元了。

「我也想参加科举,见到顾大哥。还想向他请教。」朱寅说道,「他是前,必能教我。」」